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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草案将提请审议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作者:法制网——法制日报 胡新桥
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草案将提请审议


 

地下管线等隐蔽设施须及时报备


  在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挖断、钻断地下管线的问题屡见不鲜,这多是由于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查阅地下管线准确位置造成的。为此,即将提请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地下管线等隐蔽设施的敷设、更新,要进行跟踪测量,提供“线路图”。今后,武汉市地下管线频繁被挖断的问题有望得到遏止。

  据了解,2007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就已将测绘立法列入立法项目库。

  据武汉市国土规划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该市目前共有137家测绘单位,其中省直管单位42家、市属测绘单位62家,涵盖建设、国土、水电、铁道等10多个行业;2008年,仅武汉市属测绘单位完成测绘项目就有5000多项,测绘总产值约8700万元。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因城市建设施工造成的挖断、钻断地下管线的事故发生,多是因为部分地下管网建设单位不进行竣工测量或者竣工测量后不及时汇交成果资料,造成其他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查阅地下管线准确位置。

  对此,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敷设、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人防等地下设施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地铁等重要交通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覆土前,对隐蔽性设施进行跟踪测量;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的,有关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外,各类废弃、弃用地下管线要在6个月内申报注销。

  条例草案还规定,将组建武汉市统一的基础地理空间框架,管理本行政区的地理信息数据,并且制定数据标准,健全交换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单位或个人如需要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供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等材料,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条例草案规定,审批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准予使用“作答”。

  据悉,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拟于5月24日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届时将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